连云港高新区下属国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3-03-17 14:44:39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因工作需要,连云港高新区下属国企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海州区、高新区区属国企工作人员除外)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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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友善,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 具备《连云港高新区下属国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招商岗、运营总监、安全管理和投融资岗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后出生);副总经理岗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后出生)。

(2)宣传岗、管理岗要求2022年、2023年毕业生,“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毕业生”指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招聘条件中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日。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

(2)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3)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报考者携带报名材料于2023年3月22日—2023年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至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22号昊海大厦909室现场报名。

2. 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如实填写的《连云港高新区下属国企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报考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

(5)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

(7)相关领域执业资格证书;

(8)近期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未签署承诺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适岗评价、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适岗评价。部分岗位采取适岗评价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职称、从业资格、工作业绩及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2. 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笔试满分为100分。

3. 面试。在参加适岗评价和笔试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4. 考试时间及方式。招商岗、副总经理岗和运营总监岗按适岗评价50%和面试50%计算总成绩,宣传岗、管理岗、安全管理岗和投融资岗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通过面试人员按照与拟聘用人员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如有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处分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公示 

根据适岗评价、笔试、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及试用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相关企业按规定为其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 

副总经理岗按照底薪30万+提成,运营总监岗按照底薪27万+提成,其他岗位薪酬按照连云港高新区下属国企规定的薪酬标准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纪工委负责各招聘环节的纪律检查与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18-83081130。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将及时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体检等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详细内容可登陆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gxq.lyg.gov.cn/)“公告公示”栏查看。

咨询电话:0518-80568619、0518-8056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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