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宋朝哪个皇帝在位期间

时间:2023-11-10 08:21:25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王安石,字介甫,政治才能很是出色,他是我国有名的政治家,思想家。王安石主张改革政策,为此,他积极的展开变法活动。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时期的政治危机。王安石变法事件,是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大规模的改革。

王安石变法发生在宋朝哪个皇帝在位期间

宋神宗赵顼在位时期。

王安石变法是从熙宁二年开始到元丰八年结束,历时十五年。此次变法改变了北宋贫弱的局面,充实了财政,巩固了封建统治的地位。但部分举措的不宜,使百姓的利益受到了损害。最后,此次变法随神宗的逝世而告终。

在嘉佑三年,王安石提出了变法。主张朝廷对宋代的法度进行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直到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神宗希望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于是任王安石为江宁知府。在熙宁元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改革政策,被神宗采纳。

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被任为参知政事,全面推行改革政策。王安石先后设立均输法、募役法、保甲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免行法等一系列法规。

因王安石变法触及到保守派的利益,新旧两党发生了激烈的斗争,最终王安石被贬为地方官。在司马光上书后,神宗对变法产生怀疑。元丰八年,宋神宗逝世,变法也随之终止。

王安石对农业上的改革

1.青苗法

为限制高利贷,减轻农民负担,王安石参照自己早年在鄞县“贷谷于民,立息以偿”的经验和李参推行的青苗钱例,在熙宁二年(1069年),发布从以往常平仓法改革而来的青苗法。

青苗法的主要内容为将常平广惠仓中现有的粮米,由各路转运司兑换成现钱,借贷给城乡居民,先借予乡村人户,有剩余再借予城郭人户,由户等高低决定借贷多寡,一年两次,分“夏科”和“秋科”,利息百分之二十,随夏秋二税缴纳贷款,如遇荒灾,则下次收成时缴纳。

2.农田水利法(或称农田利害条约)

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制订农田水利法,规定无论官员还是居民只要懂得农业耕作或水利修建技术,都可向官府陈述自己的意见,经商议后实施的给予提意见的人一定奖励。

各州县需详细调查可修建的水利工程,并制图和说明修建的具体方法,上报上级官府等等。此项法令推动了农田水利的兴建。

3.方田均税法 

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蔡天申的建议下,王安石推行方田均税法,分方田法与均税法两个部分,方田法是指将东西南北千步见方的地段(等于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作为丈量的单位,即一方,然后根据土地肥瘠分为五等,按等级来定税额高低。

均税法是指在土地清丈后重新均定田税,丝棉之类的征收按田亩多少来定税。

王安石变法的意义

王安石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

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