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的读书笔记优秀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5篇《《活着》的读书笔记》,希望朋友们参阅后能够文思泉涌。
《活着》读书笔记 篇一
这是关于一个人一生的故事。福贵出生于一个优渥的地主家庭,天性好赌的他输光了家产,带着老婆家珍过上了农民生活。母亲病重,富贵赶去县城买药,被民党抓了壮丁,辗转多地,两年后终于回到家中。儿子有庆十一岁那年被“抽血”抽死了,女儿凤霞长大了,因为聋哑,招了个偏头女婿,生了外孙苦根,女儿却死于难产。家珍的病终于熬不住,也离他而去,女婿死于一场意外,被水泥板压死了。就剩福贵和苦根了,不久,苦根也没了,就剩福贵一个人,把所有的亲人都一一埋进土里。
刚读完我的心情说不上是震撼,但沉痛总归是有的。这实在是像父亲母亲给我讲述的来自于有事的记忆。曾经听过季师哥和盛师哥打过一场模辩,那个时候我觉得回忆是痛苦的,我说,人的一生大抵都是在忍受与煎熬中度过,进而麻木,为那一点点可怜的希望挣扎着。那不是存在于文学作品中的生活,而是真正于我们的时空中经历着的历史。
母亲为我讲述那些一点一滴的时候,我还太小,以为生活本就该是这幅模样,长大后,当我享受了当年几乎是不敢想象的生活我才敢去有那么一点点的反思与质问。过完就像是书中写的那样,对于个人的生死,那是真正的无奈,那种没有办法,没有选择,你只能接着麻木的活下去的那种绝望。
我想起奶奶死的时候,我虚岁5岁,还能被妈妈抱在怀里。我看见我们家围了好多人,姑姑们手上执香,头戴白孝低着头抹眼泪。爷爷在奶奶身上一层层地盖红被子,把脸也蒙住了。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奶奶不热吗,闷着多难受啊,然后就开来了一辆客车,大人们竟然把奶奶塞在车子后面一个长长的箱子里,我竟然一瞬间惧怕起那箱子里的黑暗,奶奶为什么还是睡着呢。
我再也没见过奶奶了。我终于明白了死亡,原来奶奶再也不会回到我的生活中了。奶奶走的时候是53岁,她的黑发还根根硬朗分明,精瘦而苍黄的面颊上如斧凿刀刻一般的纹路也还清晰,步履倒一直是蹒跚的,更小一点的时候她就拖着那条坡腿满村子唤我的名字,看不着了就叫,一声一声,带着熟悉且心安的节奏。真是奇怪,我那时那么小,到现在为止却依旧记得清楚,奶奶快死时面目的颓丧,葬礼上大家的表情细节,说过的话。爸爸没有哭,一点点痛苦的痕迹我也没有看到,只是见他沉默,我看见那样的爸爸,我也以为其实没有发生什么事。
奶奶的一生走完了,留下了什么呢,三个小孩?那堆拿去一起烧掉的衣服?我的追思?奶奶属猴爷爷属鸡,他们结婚那一年爷爷20岁。奶奶的爸爸妈妈生了兄弟姐妹14个,最后只有奶奶一个人活下来了,这个女儿21岁那一年,他们把她嫁了出去,一户完全的陌生的人家当中去。爷爷算是个有本事的,年轻时在外面包了个山头,倒卖木材,有一辆自己的拖拉机,算是顶涨脸面的物什了。可惜爷爷风流,到手的钱除去抽烟喝酒,就全到了其它女人的裤兜里。
爸爸告诉我,大姑姑是真的吃过苦的,才十几岁出头的年纪,已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了。那个时候家家户户吃饭烧柴,近一点的山头全都被砍得光秃秃的了想要打柴那得天亮之前越过好几个山头,匆匆砍好,一捆大概百十斤,背着就往集市上赶。那时候出一趟山可不容易,翻山坐船,夸张点,大概也算得上是跋山涉水了吧。
我在家里的旧房子里看见了好几个又大又旧的木箱子,爷爷说那是以前放稻谷的,一年到头,一家老小的口粮全指着那两口大箱子里的谷米。不够吃怎么办,我问。哪能像现在这样幸福呢,顿顿都吃得上白米饭,芋头,番薯,玉米,白米饭算是顶奢侈的享受了。
大概是熬过来了吧,福贵在为家里所有人送葬之后,终于轻松着等死了。物是人非,福贵还记不记得最开始的美好呢?
“早上几年的时候,家珍还是一个女学生。那时候城里有夜校了,家珍穿着月白色的旗袍,提着一盏小煤油灯,和几个女伴去上学。我是在拐弯处看到她,她一扭一扭地走过来,高跟鞋敲在石板路上,滴滴答答像是在下雨,我的眼睛都看的不会动了。家珍那时候长得可真漂亮,头发齐齐地挂到耳根,走去时旗袍在腰上一皱一皱,我当时就在心里想,我要她做我的女人。”
这是我看完一本书来,唯一的美好。那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也得过。活着,本就不是一件易事。那么如今的我们,对这世界,又何以再多指责。
余华在自序中这样说:
“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是以为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承受太多真实。
而我觉得,现在略微有些不同,那些触目惊心的现实仍旧是在,但是金钱与物欲给它披上了一层华美的外衣,粉饰着太平。我知道真相的时候还太小,以为生活本身就应该是如此,后来发现其实不是,大概追寻的意义就是把生活尽量改变成你想要的模样吧。但这很难。
《活着》读书笔记 篇二
一个逍遥狂放的毛头小子嫖赌输光了家里百亩地,把老爹气的死在粪缸旁,丢了媳妇险些失了娘。在给娘求医的过程里,被国军抓取当了壮丁,一走就是两三年,回来的时候,娘没了,女儿也变得又聋又哑。
你以为这就是最困苦的时候了?生活总能拆破人生贫瘠的想象力。老人的后半生里,亲人们走马灯一样的纷纷消逝。儿子因为抽血过量死了,女儿难产大出血死了,老婆患上软骨病撒手人寰,女婿搬货时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到最后,孙子也被自己递过去的黄豆噎死了。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头刚买的老黄牛,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我有些嫌这剧情过于工笔,死了一个又一个,仿佛所有悲伤的事情都接踵而至。二喜好像这书里最干净纯粹的一个欣喜,他风风光光迎娶了凤霞,生活的基调骤然明朗起来,可余华偏偏要让凤霞难产而死,紧接着又叫她夫君被水泥板夹死,连好不容易苟活的儿子都被黄豆卡死——讲道理,哪家活的这么不巧,像是被掌管瘟疫的鬼神夺去了生死簿,硬要在家谱里划上几道子解气。
但毕竟是文学创作,我们应该宽容于它的戏剧发挥。只抛开这一点,我还是很喜欢这本书里的人物。
我喜欢福贵,虽然他负了许多人背负了许多情债,可我觉得于他这骨子里的小少爷而言,一切都算是理所应当,何况也做没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总归是东家长李家短,不经意间就夺得一枝红杏出墙来。我喜他的真,喜他的坦率,喜他对过往的态度,甚至喜他买下那头不能耕地的老黄牛。两个“老头子的”相依为命活在书页的最后,大风大浪磕磕绊绊活了一辈子,他们“活着”了,却又超脱了。有些老人历经风帆到了却只能称作“活过”,因为他们垂垂老矣时已经失去了活着的勇气和热情,他们大手一挥将往事散尽风里,只留下一副躯干和不再言语的口鼻。所以我欣赏福贵,一切能在入土之年将过往那些垃圾的、不垃圾的、悲伤的、不悲伤的小事,一字一句娓娓道来毫无保留的人,都是值得尊敬的。
相比之下,二喜就更像是余华刻意安排的插曲。余华觉得,福贵的人生已经太惨了,凤霞这辈子也太窝囊了,来吧,送你们一个命运的礼盒,于是福贵打开一看,嗬,里面躺着一个偏头的女婿,凤霞凑过来一瞧,呀,我有了一个夫君。
福贵当年迎娶家珍,只用了一台花轿几辆马车。而二喜娶凤霞,却弄来了一群敲锣打鼓的大阵仗,中华烟和糖不要钱似的漫天发,鞭炮烟花到处的响,凤霞藏在红盖头下痴痴地笑,二喜的城里伴郎说,不得了,你家的媳妇真漂亮。
这一段娶亲,让我在屏幕前面差点泪眼汪汪。真解气啊,真风光。二喜太像是文学里的人物,出场方式都那么不拘一格。他话少,实干,孝敬又爱妻。在福贵将凤霞送人以换取儿子学费的年代,他能说出“保大不保小”这种话,让我总觉得是余华捏着手指,把他从什么迪士尼画报上小心翼翼剪下来,放到这本书身上。
所以凤霞难产死掉的时候,我心里有个揪心的小人在想:“不是吧”。然后二喜也莫名其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的时候,我挺伤心的,因为我发现这本书还是落入了俗套。为了悲而悲号,这种情节的植入让这本书变得不那么酷了。
我想余华是穷尽所有笔力,让福贵在最后达成孤身一人的完美结局。但是如果是我,我会让时间静止在凤霞顺利生产这一刻,让这家人和和美美下去。
因为我觉得,万事万物都没你那么凑巧。更何况,人活着是要还债的,谁人都背负着一个份额。你昨日喜了,今日便是悲;前半生困苦了,后半生也要开怀一回。这家人的苦已经受够了,余华没有给他们一份“甘”,是不符合宇宙神学定律(我独创的…)的。
人性本善,善再附加几层淳朴,便容易成了不假思索的恶。但在这本书里,我没有看到纯净的恶,所有人带有一份芸芸众生的普通夹心。龙二耍了点聪明,赢走了一百亩地,他往牙上镶金牙,逢人就笑口常开以便展示那块金,这种幼稚的举动让我觉得他有点可爱。这是一个市井、市侩的二流子,他绝不是恶,但是却也领到了自己的果。在土改期间被作为地主抓来枪毙,临死的那一刻福贵转过身去不忍再看,那也是一种善。我是想说,我喜欢这种普通。在我心里,他们都是命运多舛的普通村民。
我还觉得,人民公社的村长很可爱。他尽心对村民,回过头来被红卫兵抓走的时候,没人有胆子去看他替他说句话,回来的时候村长鼻青脸肿却眼眶红红,那样子就像是在索求回报的孩子。村民们的心思很淳朴,他们还不懂,人际交往中,付出就仅仅是付出,不要企图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回报,不然总会失望。
书里唯一让我心疼的,恐怕就是出场没几页的长根。旧社会里,地主家是要给家里干了一辈子的长工养老的,但是福贵把家产输没了,长根没地方去,就成了乞丐。忠心淳朴的可怜长工啊,到最后还心心念念着旧主人的家庭,不去担忧自身的处境,只是哭着说“少爷怎么能受这些苦”。后来的场次里不见他的身影,我猜他是捧着碗倒在了哪个露天荒地,虽然我希望他能继续坚强活下去。
从全书的结构来看,第一人称叙事为主,穿插三次简短的第三人称,分别是在福贵败光家产、妻子去世和全文最后。好处显而易见,第一人称叙述往事,往往带有叙述者本人“年少轻狂”的代入感,第三人称聚焦晚年孤身一人的福贵,笔触冷静克制,与往事的狂放不羁有了鲜明的对比。
文中出现多处相互呼应。无论是“从鸡到鹅到羊到牛”,反反复复用动物作比演绎家族兴衰史;还是从开头一人一牛到结局的买牛经过,都能体现出余华情节架构和节奏把握的功力。
最后来说,我不认为《活着》着笔于单独的人,我觉得更像是在讲述人与土地的连接情深。就像《飘》里的斯嘉丽握着泥土仰望夕阳,穷尽全身也要保住庄园一样,在旧社会的村民心里,恐怕土地承担的意义要更多。无论是全文一直在讲的“我要我的五亩田”,还是福贵娘怎么也不愿搬家离去,包括一家人就要整整齐齐埋在一起的土葬观念,处处体现着人、地的亲密联结。
《活着》的读书笔记 篇三
我们为什么而活着?不知道你是否思考过这个问题?本书的主人公福贵,在他是富家子弟时候,吃喝不愁,嫖赌就是他活着的动力,否则“每天早晨起来犯愁的就是这一天该怎么打发”;等他家产被他输光了之后,他无奈成了别人的佃户,每日靠耕田养活自己的一家。
几乎在所有人的眼中,福贵的人生是不幸的:从富家子弟成为一穷二白的佃户,父亲被他气死,母亲病重,他去请大夫途中被国民党兵抓取拉大炮,每日饥肠辘辘,睡在死人堆中;终于回到家中母亲却早已经去世;后来十二岁的儿子,献血却被人抽干致死;女儿生产,却出血过多而离开了他;女婿在工地上,在两块水泥板夹死;爱人病重,不舍地离开了人世间;几年后,他唯一的亲人外孙———苦根,一个七岁的孩子,却因为吃豆子而撑死…最后陪伴他的,只有一个老黄牛。
作者用极朴实简单的语言,来描述着他的不幸,然而这种朴实的言语,却能深刻渗入每一个读者的心。而文中对福贵女儿凤霞的描写却更加深刻的震撼着我的心:
凤霞是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女孩,当福贵输光了家产,他的丈人抬着抬花轿要带他的妻子家珍回娘家,福贵无力阻拦,凤霞却睁大眼睛说:“爹,娘坐上轿子啦,”福贵心中很难受,告诉凤霞说不要忘记他是她爹,凤霞听了这话却咯咯笑起来说:“你也不要忘记我是凤霞。”小凤霞的天真可爱,让人顿生怜悯之情,她以后就要吃苦了,耕田,种地,本来是一个可以嫁到一个好人家的富家小姐,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如今她未来的命运却让多少人惋惜。然而凤霞的命运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长大后的她因为发了一次高烧,从此以后又聋又哑,但是她却非常美貌,勤劳和善良,读到这里,不禁感叹一句“天意弄人,命运多舛!”然而凤霞一天天长大,她始终是要嫁人的,福贵和家珍也为她着急,她自己心中看到别人家的姑娘出嫁也很是羡慕,不自觉的走到人家花轿旁边,终于福贵托人找到了愿意和凤霞相亲的人,他是一个偏头的男子。
凤霞穿了新衣服,来相亲的人没有多看凤霞几眼,却四周环顾了一下破旧屋子,然后便离去了。凤霞心中自然是非常难受,作者用无声的描写手法,更加深刻的写出了凤霞内心的失落与悲伤,凤霞知道人家没有看上她之后“站起来走到里面的房间,换了身旧衣服,扛着把锄头下地去了”,如此简单的语言,却将悲伤之意自然地流露出来,她没有哭,但是给我造成的感受却比哭了还要难受。出人意料的却是,男子看上了凤霞,带人来装修了福贵的破屋,凤霞嫁给了他,两人幸福地过了一段时间。全文的悲伤气氛,因为凤霞的成亲,添了几分喜气,但是凤霞最后却因为生子失血过多而死…全文的悲凉之意,蔓延的更加广泛,渗透的更加深刻。
但是在福贵的眼中,他并不是不幸的,他输掉了家产,却因此逃过了斗地主时期被枪毙的命运,他有一对懂事的子女,一个可爱的外孙,一个贤惠的妻子,老实的女婿,虽然最后他们都离开了他,陪伴他的只有一头老黄牛。“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福贵在此时已经把生活看开了,他这样描述他死去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有留下,不像村里的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我看到了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对生活的平淡的态度…
生为何而活?或许作者在中文版自序中回答了这个问题,“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人生总是无法忍耐太多的现实,《活着》告诉我们,每个人对苦难的承受力都是很大的,面对苦难,不管在其他人眼中,多么不幸,自己都要有乐观的人生态度,勇敢的活下去!
有的人活着是为了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有的人活着是为了追求一种精神,还有一种人活着不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们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而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正如《阳光的快乐生活》中所唱的那样:糊里糊涂地活着也挺乐呵!虽然他们并不乐呵,但他们的生活态度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打开《活着》这本书,耳边悠扬地响起美国民歌《老黑奴》,听着听着,仿佛那位饱经风霜的老黑奴不经意间走进了我的视线:枯瘦的骨 www.gaokaobaba.com 架外面搭着一件滥衫掉色的破布,散乱的头发被风吹的更加散乱,黝黑的面颊上爬满了岁月的皱纹。不由的,我对老人生出一种怜悯之心。他向我挪动着,躯体弯得像一个拉紧的弓,似乎在拼命的直起身,想往远方看,然而始终没有抬起头来,但还是让我看到了他的腮部在动,好像在诉说着一个生命的不幸。他一生经历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乐观地面对生活,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每当我无所事事,寂寞缠身之时,我都会思考,人到底为什么要活着呢?这时,老黑奴的形象跃然于我脑海,他仿佛问我:"今天你过的怎样?其实我每一天都过得比这还累。"
《活着》读书笔记 篇四
我没有想到这本小说可以让我有如此之大的感触和感动。在读书的过程中,我哭了两次,一次是我喜爱的有庆的死,一次是可爱的苦根的离去。在书中,我最喜欢这两个人物,他们感觉真的像我似曾相识的弟弟,是那样鲜明,真实,也是那么可爱。而他们的离去都非常的突然,可以说书里几乎每一个人的死都是霎那间的事,让作为读者的我措手不及。余华塑造了这些人物,让他们与我建立了感情,可就在这时,他突然把他们带走,没有一点预告和准备。然后用福贵的一生告诉我来日并不方长,人生就是这样,走到最后只剩自己。这让我想起了我第一次对死亡的思考。曾经,我不懂离去代表什么,死这个字离我很遥远,虽然我很早就接触到了死亡,因为我的爷爷奶奶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在老家,在父母和其他长辈的操持下,我经历过两次自家的葬礼,在农村叫摆席。大人们忙碌的接待每一位来宾,还有一些请来的大师唱着我不太明白的歌,爷爷奶奶的照片被放在中间,我磕头跪着和众人一样哭,之后棺材落土,不久就有了我们每年回去祭拜的小土包。活着的人在外头,爷爷奶奶在里头。所以死亡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仪式,因此我从来没有真正的理解死是什么,它到底意味着什么。所以自然也不觉得可怕和悲凉。
三年前的一天,我知道了我父亲最好的朋友离开了我们,并且这今后永远都见不了这个人时,我才开始认真思考这个话题,也正式去看待人的一生。这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身边的人因为意外突然离开我的生活,我当时整个人很震惊,我不愿意选择相信这是一个事实,并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场梦。但我当然知道这不是梦,只是我不愿意相信这是真的。我逃避,是因为我不想看清生命的本质,不想承认生命的渺小和脆弱,因为我觉着残忍。昨天还与你有说有笑的人,怎么突然之间就永远不再相见了呢?可是老天不听你的抱怨,即使你很困惑,你也要知道生活毕竟不是个游戏,出局的人没有复活的机会,而活着的人还要留下来继续前行,继续赶路。难过,悲痛,那怎么办呢,你还得活着。就如福贵一样,活着。
书里有一个小的片段令我印象深刻:二喜和凤霞回到家里告诉福贵和家珍凤霞有了孩子,一家人很是开心,做了好吃的都坐到了床上,大家开始说都没想到日子会是今天这番模样,在经历了这么多,一家人能开心的一起坐在一起吃饭,还有未出世的宝宝,要是他们的家人还活着该多好,他们活着,就可以看到如今活着的人的幸福生活。“四个人越哭越伤心”,读到这个情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些场景是真实的,是每一个活着的人对死去的人的思念。尽管大家平时都很坚强的面对着生活,都不提伤心处,但那不代表人们心里不痛。有那么一瞬间,有那么一刻可以缅怀自己死去的亲人,放下面上的坚强,露出内心的脆弱,我想也是幸福的。
当凤霞难产死了的时候,福贵说”我的一双儿女就这样都去了,到了这种时候想哭都没有了眼泪。” 字里行间,读到的是生活,是生而为人必须面对的,因为人生毕竟是自己的旅途,在此期间,有人上车有人下车,有人给我们带来欢乐,有人带来痛苦,不管怎样,我明白总有一天,我们会和所有的人说再见,所以我说活着,就是要珍惜当下,把每一天当最后一天来过,在今天,把你想说的话说给那个人听,把你想做的事都做了,不要后悔,因为这样,即使生命无常,我也无悔。不用难过,不用悲伤,因为从出生的那一天,从来到世界的那一刻,我们就已经同上天签订了协约,他带给我们生命,带给我们在世上的欢乐,而我们,也必须答应他,我们会遵守生活的规则,即使难过,也依旧要好好活着。就算生命走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也要好好活着。
我特别喜欢描写生活在土地上的普通老百姓的故事,因为我觉得真实,朴素。不管是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还是《人生》,再到余华的《活着》,这些故事都牵动着我的心。就是因为这些人物这些描写太过于真实,让我感悟到了生命的气息,因为朴实,所以觉得真实活过,真实存在。
《活着》这本书通过福贵的故事,毫不留情的揭露了生活的本质,既残忍,也是事实。既无奈,也无法,所以就像有一句话说的“真正的勇士是在看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生活。” 既定的事实我们要遵守,同时我们要好好活在当下,想做什么就要鼓足勇气去做,想爱的人就要尽力去爱去珍惜,我想这些就是我读出来的东西。
《活着》读书笔记 篇五
“ 以笑着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题记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最好的告别》开篇就引用列夫托尔斯泰的中篇小说《伊万·伊里奇之死》,列夫托尔斯泰写道“伊万·伊里奇最痛苦的是,由于某种原因,他们都接受了这样的欺骗和谎言,即,他不是快要死了,而只是病了。他只需要保持平静的心情,接受治疗,然后,就会出现非常好的结果。”小说是对现实的反映,小说中的人物对生的如此渴望,揭示了现实生活中我们人类对生的追求。《最好的告别》的作者阿图·葛文德在文中讲述了一个真人真事。约瑟夫·拉扎罗夫(一位市政府的行政官)的故事,拉扎罗夫的妻子几年前死于癌症,在监护室离去时,全身插满管子,戴着呼吸机,那时,拉扎罗夫曾说过,他绝不想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他身上,可如今当他患上不可治愈的癌症时,他对儿子说:“别放弃我,只要我还有任何机会,你们一定要让我尝试”,拉扎洛夫最终还是走上了跟妻子一样的道路。可见,一个理智的人在死亡降临的时候还是无法舍弃求生的欲望。
读完余华先生的《活着》,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是像拉扎罗夫那样不肯面对死亡,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烟花柳巷似无形的磁场,富贵一步步深陷其中,正所谓嫖赌不分家,染上了嫖,离赌也不远了。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党队伍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福贵显然是这句话的反例,苦难仍没准备放过他,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文章有几个让我深思的点,一个是有庆的死。有庆的死很荒唐,有庆是抽血抽死的,为了救县长的夫人,县长是之前跟福贵有过患难经历的春生。春生那时知道那是福贵的儿子,叹了一口气,相识都如此。如果不是相识,共患难过,我想春生一定会拿钱解决而不放在心上。最让我生气的是那个医生所说的话:“你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呢?”没有一丝丝同情,只因你是一个无权无势的人。草菅人命这词虽用的不准确,可有庆的死颇有这点韵味。
还有一个就是春生的死,春生死于文革时期。在春生死之前曾见过福贵一面,福贵劝解他叮嘱他一定要活着,可一个月后,春生还是受不了了,最终还是选择了死亡。文革,中国的一个灰暗时期,无数优秀作家都选择了死亡。前段时间,在看公选《民俗资源与旅游》时,仲富兰教授说:“生命要有张力”,意思是生命要有弹力,像弹簧一样可伸可缩。我觉得这句话挺对的,文革时期那些优秀作家选择死亡,我们觉得情有可原,可反观我们的现实生活,大学生动不动就结束自己的生命或祸害他人性命,正是生命缺乏张力的体现。
重读《活着》,耐着性子把序看了一遍(我不会告诉你我不看序的),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写作个过程他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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