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元竹镇招聘公益性岗!大专起!专业不限!

时间:2023-08-16 10:38:13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省政府53号令)、关于印发《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为城乡公共服务岗,详细招聘计划见《元竹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详见附件2)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5日至2005年8月15日);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元竹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拟报名人员现场进行报名。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考试招聘具体方法(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聘用,并为其办理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等手续。

2.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泰兴市元竹镇为民服务中心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经市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泰兴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泰兴市元竹镇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2569319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561268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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