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笔试!姜堰区顾高镇招聘公益性岗!报名中!

时间:2023-11-24 14:27:25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1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姜堰区顾高镇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姜堰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各类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考试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4.年龄要求:女性18-47周岁,男性18-57周岁

5.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会查询电脑页面和操作智能手机

6.姜堰区户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顾高镇为民服务中心1-2号窗口。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姜堰区顾高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携带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在户籍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办理)。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现场领取)。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或因本人原因就困身份失效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谈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谈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放弃体检、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

体检人员名单在姜堰区人民政府网站、姜堰就业网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考察工作由顾高镇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在姜堰区政府网站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合同,合同到期时双方自行解除劳务关系。

五、工资待遇

岗位工资按2280元/月标准执行,并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顾高镇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 88129066  

监督电话:0523- 88129026  

附件:姜堰区顾高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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