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时间:2023-08-10 10:26:26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08日是泰州国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评级为AAA)控股的国有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43亿元,公司信用评级为AA,主要负责港口物流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港口运营管理,资产资源管理,投融资管理,供应链管理以及下属企业的运营管理等。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港口物流产业园区内国有资产运营,物业管理等工作。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总公司(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招聘2名,子公司(江苏永投新发展置业有限公司)招聘2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1.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1名。

2.总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1名。

3.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融资专员1名。

4.子公司综合管理部法务专员1名。

三、报名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2.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

3.报考专业的认定,以《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4.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曾经被认定考试作弊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登记、资格审核、组织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录用公示等步骤实施。

1.信息发布

通过“泰州高新发布”、“港口物流产业园”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2023年8月18日(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连同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及相关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580688234@qq.com。

3.资格审核

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者,通知应聘人员进入笔试阶段。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确认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组织考试

招聘方式包括经历业绩评价、笔试和面试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经历业绩评价权重10%、笔试成绩权重40%,面试成绩权重50%,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程序。

(1)经历业绩评价为对应聘者的学习教育经历、工作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因素的综合评价,满分100分。

(2)笔试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核,满分100分。

根据经历业绩评价得分×10%+笔试得分×40%的结果,按照1:3比例(同分跟进)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等。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经历业绩评价得分×10%+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50%

5.体检、考察(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该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人员采取一定形式的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缺额时,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6.录用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泰州高新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薪酬待遇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2.咨询电话:0523-86165911,联系人:曾女士,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3.监督电话:0523-86170758

4.本公告由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江苏泰州港核心港区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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