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区属国有企业2023年工作人员秋季招聘!

时间:2023-11-11 09:04:48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因工作需要,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市海诚担保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秋季泰州市海陵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热爱国资国企事业。

2.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 资格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23年11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资格条件中有要求取得的相关资格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

4. 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5.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须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身体条件。

6.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

3. 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初审、量化积分、组织考试、体检考察、聘前公示、确定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信息

在“微海陵”公众号、“泰州海发集团”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

2.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需将报名材料打包,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形式命名,发送至邮箱tzhfjt2019@163.com。(只接受邮箱报名)

3. 报名材料:①报名表,在“泰州海发集团”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②电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300K以上);③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④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⑤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⑥任职证明;⑦工作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⑧反映本人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⑨户籍证明材料。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量化积分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适岗能力评价,并量化积分,报名人员根据《2023年秋季招聘附加分细则》(附件4)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为放弃加分。

(四)组织考试

根据选聘岗位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出题,组织开展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州海发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2.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泰州海发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

3. 最终成绩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和量化积分(《2023年秋季招聘附加分细则》(附件4))累加确定,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考察

根据最终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缺额时,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聘前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泰州海发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其他人员不另通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确定聘用

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23-86232160(海陵区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泰州海陵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238646

联 系 人:仇先生、储女士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南通路318号

附件1:2023年秋季招聘岗位表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附件3:应聘人员登记表

附件4:2023年秋季招聘附加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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