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笔试!兴化市林湖乡招聘公益性岗12人!正在报名!

时间:2023-10-18 08:42:40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兴人社发〔2020〕12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林湖乡魏庄村(社区)便民服务岗位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12人,负责村(社区)保洁保绿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经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要求:男满16周岁—59周岁,女满16周岁—54周岁;

3.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兴化林湖乡魏庄村、魏庄社区户籍或在林湖乡魏庄村辖区内有固定住所;

5.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根据《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0〕2号)中第二条规定: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低收入人口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特困职工家庭的; 

4.残疾的;

5.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6.优抚对象家庭的;

7.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8.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9.军队退役的;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毕业连续6个月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岗位期限及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自行解聘、退出岗位。按照我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实结算(每月不超过1920元),不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聘用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兴化人社”“古韵林湖”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到魏庄村村委会或魏庄社区居委会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同时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非林湖乡魏庄村、魏庄社区户籍人员提供林湖乡魏庄村固定住所材料(房产证或村、社区证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所需的其他资料;《林湖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表)。  

2.资格审核:魏庄村(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公益性岗位人员首先必须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且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是动态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一旦失效即时退出公益性岗位。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面试与考察

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试,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由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面试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则按实际情况核减本次安置人数;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试得分由高到低录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兴化市林湖乡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预约报名电话:13961093053(林湖乡为民服务中心);监督举报电话:13815907948(林湖乡党群工作局纪检组)、13912093983(林湖乡党群工作局组织组)。  

附件:林湖乡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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