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7名、市(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1名

时间:2023-05-09 09:27:47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切实加强工会组织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工会工作质量,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 19 号)、省总工会《江苏省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办法》(苏工办〔2020〕56 号)有关要求和《泰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贯彻落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要求及市(区)基层工会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7名(详见附件1);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1名:泰兴市6名、兴化市5名(详见附件2)。

本次招聘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为派遣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泰州市总工会工作;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派遣制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相应市(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相应市(区)总工会所属乡镇(街道)工会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品行端正。

2.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热爱工运事业。

3. 年龄一般为38周岁以下(1985年5月8日以后出生),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8日以后出生);

4. 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 符合法律、法规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受过刑事处罚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 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5. 存在需要回避情形之一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参照市事业单位招聘程序执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9:00—2023年5月14日17: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自行登陆泰州市总工会网站(http://zgh.taizhou.gov.cn)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泰州市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附件3)、《泰州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4),同时将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资料等材料扫描件以一个PDF文件(用“应聘岗位编号+应聘者姓名”命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tzszghzzb@163.com 每人限报1个招聘岗位

3.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拟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按规定程序取消该招聘职位)。市总工会将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1. 笔试。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为主。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3:1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有效验证期内的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录用考察,录用考察标准参照泰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4.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泰州市总工会网站、泰州职工之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聘用待遇

具体薪酬标准依据《泰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执行,采取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结合的方式,参照当地其他社工队伍工资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 本公告由泰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 80188018。

3. 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23)86391822。

附件1:泰州市总工会2023年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表

附件2:泰州市总工会2023年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

附件3:泰州市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附件4:泰州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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