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来跳去的女人》读后感作文优秀4篇

时间:2023-05-18 16:24:47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梁实秋作品《女人》读后感 篇一

梁先生在《女人》一文中讲述了女人诸多“不是”。女人原来如此丰富,读罢此文,竟怀疑自己还是不是女人了,似乎那些字眼皆与自己无关似的。

首先讲女人爱说谎——

“假如女人所捏撰的故事都能抽取版税,便很容易致富。这问题在什么叫做说谎。若是运用小小的机智,打破眼前小小的窘僵,获取精神上小小的胜利,因而牺牲一点点真理,这也可以算是说谎,那么,女人确是比较的富于说谎的天才。

有具体的例证!你没有陪过女人买东西吗?尤其是买衣料,她从不干干脆脆的说要做什么衣,要买什么料,准备出多少钱。她必定要东挑西拣,翻天覆地,同时口中念念有词,不是嫌这匹料子太薄,就是怪那匹料子花样太旧,这个不禁洗,那个不禁晒,这个缩头大,那个门面窄,批评得人家一文不值……”

提到撒谎的女人,我首先想到的是我那没有上过学且思维奇特的婆婆。每次她在不好意思麻烦我帮她做些例如买药看病之类的事情前,总会扯些东西南北不可思议的小谎,以打消她心中的不落忍。直至听到我坚定地说上那句“有事儿您说话!”后,才踏实地为我安排任务。

其实说实话,无论谎言的大小,谁都不喜欢被骗!我觉得为公婆做事天经地义,责无旁贷,定竭尽全力;但若有被骗之嫌,竭尽全力便会被折扣为力所能及……

我是女人,当然也爱逛街买衣服,但最不喜欢磨蹭磨叽。一般我都是抱着“一见钟情”的心态对待买衣服这事儿,打眼儿一看,第一眼喜欢,手感质量不错,就与卖衣服的老板谈价钱,往往我的估值与老板能接受的价格相差无几,买卖双方速战速绝,各不耽误时间;若未谈拢,换上一家店再谈价,若没戏,就主动降价十块八块的,向老板讲几句好的同时,衣服大多能在理想价格里拿下……

其次,梁先生讲述——“女人善变,多少总有些哈姆雷特式,拿不定主意;问题大者如离婚结婚,问题小者如换衣换鞋,都往往在心中经过一议二议三议,决议之后再复议,复议之后再否决,女人决定一件事之后,还能随时做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做出那与决定完全相反的事,使人无法追随……”

这一点,我在我的母亲身上大有体会。

小的时候,妈妈常“朝令夕改”地支配我干这干那,我却因事务繁杂,乱了章法,超过两条及以上的“命令”,我必定忘仨,这让更年期的妈妈常常吼我——吃,你怎么忘不了呢?!

所以现在,我要求自己孩子做事时,会注意态度和方法,尽量用对方感觉舒适的语气,逐项安排他做事,完成一项再分配他下一项。如此,他能接受并得到很好的锻炼,我自己也省去了些许麻烦……

然后,梁先生讲——“女人善哭。从一方面看,哭常是女人的武器,很少人能抵抗她这泪的洗礼……善哭的也就常常善笑,迷迷的笑,吃吃的笑,格格的笑,哈哈的笑,笑是常驻在女人脸上的,这笑脸常常成为最有效的护照。女人最像小孩,她能为了一个滑稽的姿态而笑得前仰后合,肚皮痛,淌眼泪,以至于翻筋斗!”

由此,我想到自己的性格里脆弱的一面。

很小的时候,有次父母不在家,哥哥为了让我乖乖地听话不闹,就吓唬我说:“你再闹腾就死啦!死了就见不到爸妈我们啦!”

听了哥哥的话,我真的不敢哭闹了,暂时停止了对妈妈温暖的思念,小脑袋瓜儿里思绪飞转——见不到爸妈可怎么办?!现在我就没有见到他们,难道现在我已经死了吗?怎么办?!这个念头一出现,我立马咧嘴哭得更欢——我要找妈——妈!

哥哥犯了难,“哎呀!你真是难缠!别哭了!一会儿妈她们就从地里干活儿回来了啊!”我一这话,哦,合着我没死呀!擦把泪花儿就不哭了……

长大成人的我,经历了一些事,总结出笑比哭好的人生真谛,所谓“笑一笑,十年少”嘛,所以就不怎么爱哭了。即便是哭,也往往是喜极而泣,亦或是悲悯而泣——为一本书,为一个故事,为一首歌,为一部剧……

跟着,梁先生讲——“女人的嘴,大概是用在说话方面的时候多,女孩子从小就往往口齿伶俐,就是学外国语也容易琅琅上口,不像嘴里含着一个大舌头……”

记得儿时贪玩儿,常常在哥哥们放学后充当他们的小尾巴,随着一起疯到天黑至伸手不见五指了才想起,家里可能会有一顿爸爸的皮带“盛宴”在迎接着我们的屁股。于是战战兢兢地溜到家门口,“倚窗听风”,若爸爸不在,哥哥们就对我叮咛一番后,派我前去妈妈面前探风。

我常常会有声有色地在妈妈的盘问下讲述一些外面的见闻,以转移她对我们晚归的注意力。看到她的笑容后,我确定已化险为夷,就发安全信号给窗外听“风”的哥哥们,俩人小心翼翼地进门听取妈妈的一顿训斥后,无伤皮痒地该干嘛干嘛去了。事后,哥哥不会忘记分我一块他的糖……

后来上学读英语,我还真是下过功夫的。妈妈说,我夜里做梦都在叽哩咕噜地背英语课文。后来我们那个小镇上的英语老师曾当着全班同学称赞我说:“……你创造了我教学史上的奇迹!”老师的话对我后来的学习都起到了震撼作用——至今我还沉浸在当年那句夸奖中……

接下来梁先生说——“……女人胆小。看见一只老鼠而当场昏厥,在外国不算是奇闻。中国女人胆小不至如此,但是一声霹雳使得她拉紧两个老妈子的手而战栗不止,倒是确有其事。这并不是做作,并不是故意在男人面前做态,使他有机会挺起胸脯说:'不要怕有我在!'”

我也胆小,怕寂寞。小时候两个哥哥不喜欢带着我这个“跟屁虫”一起玩儿,他们认为我是累赘。于是我就跑去问妈妈,为什么不为我生个姐姐?妈妈说,生了哥哥就不可能有姐姐了。我再问妈妈为什么不为我生个妹妹,妈妈说:“因为已经生了你呀!……”

于是我在脑子里蹦出来个“超绝妙”的想法——既然妈妈不能给我生个姐姐或者妹妹了,我为什么不自己生个妹妹出来陪我玩儿?这样我就不孤单了!

因为曾经听妈妈和人聊天时说,有女人在大便时把孩子生在了茅坑里,我自从有了那个想法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天大便时都会低头盯着那坨坨仔细看,盼望着它能奇迹般地变成个拇指姑娘,陪伴我一起成长……

我怕打雷是一直以来的恶习,直到我的孩子已经不怕打雷,并在打雷时会拥抱安抚我了,那恐怖的雷声依然能够穿透门窗,击败我脆弱的心房……

最后,梁先生讲——“女人的聪明,有许多不可及处,一根棉线,一下子就能穿入针孔,然后一下子就能在线的尽头处打上一个结子,然后扯直了线在牙齿上砰砰两声,针尖在头发上擦抹两下,便能开始解决许多在人生中并不算小的苦恼,例如缝上衬衣的扣子,补上袜子的。破洞之类……”

小时候常常看到妈妈在我们趴进被窝后,开始她的针线活计,一针一线缝就我们哥仨的棉衣、棉裤、靴、袜,还有我那喜爱的布拉吉、爸爸的毛线衣,以及厚实的布鞋底……

与妈妈相比,我就逊色不是一是半点儿啦,而是天壤之别!

记得才参加工作不久时,我最喜欢的一件白毛衣坏了个口子,咧着开心的大嘴在我的肩膀上嘲笑我的笨拙长达八小时之久!我于是将一条白色的纱巾围于肩上,遮住那口子,奔去闺蜜依依处求援。

当看到美女依依娴静地补好我毛衣上的“笑口常开”时,我内心慨叹,同样是女人,我和她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怀疑自己是不是生错了手,还是长错了心,为什么连基本的针线活儿都干不好!?

这种自卑的想法在我心里小憩了一阵子后,终于被同事大姐的一句话挤跑了——“哟!小溪缝这沙发套儿针角儿这么仔密呐!……”

这话就像发炎的伤口得到了消炎药的治疗般管用,自那后的所有针线活儿我都不再发怵,甚至于我还为老公、女儿、儿子现学现卖地织过毛衣呢!当看到家人饱满的温暖时,我的心里充满幸福……

其实,女人是很魅力的动物,在不同的环境中却摆脱不了男人的描述。笔者梁实秋先生似乎给足了女人面子,没有将女人鞭挞得体无完肤,却也道个淋漓尽致,干净利索,针针见血。真不知那些女人怎会让他有如此这般的感慨,孰不知他遭遇的皆为女人中的上品。

只有聪明的女人才可能会那么丰富,无论聪明的大小,总是女人的优势和特点,所以女人在某个特定的环境里发挥一下她的聪明还是值得支持的,甚至我会认为她们是可爱的。

我这个女人,不可爱,也不美丽。所以平平淡淡的我只能算是个女人,空有女人之躯,却乏女人之味。这也许便是男人很少与我做朋友的原因吧。

因为女人读后感 篇二

《因为女人》是一本男人写女人的书。这本书的作者叫阎真,曾经以一部《沧浪之水》而走红。正因为是阎真的书,我才有意买了来,读。这是一本让人无法速读的书,一个人到中年的男人,在什么都看过、什么都明了之后来写女人,就像一位手持柳叶刀的外科大夫,在给一具生香活色的躯体做细细的解剖,条分缕析地告诉你,这是神经束,那是肌肉,这是静脉,那是骨骼……最终,一切都会变得血淋淋的,最终,一切都归于虚空。

柳依依的初恋,在大学校园里。她从一个边远县城考入一所省城名校,并在那里遇到了阳光、帅气、很会打篮球的夏伟凯。情窦初开,哪个女孩子的心中没有一个完美的梦想?生生死死,一生一世的相爱,相知,相守,一心一意的交托,公主王子的童话一般。柳依依的梦,当然很快就破碎了,她第一次知道了,男人的身体内,是长了一根花花肠子的。当他不断的索要终于如愿以偿,她命运的转折就开始了:你能要求一匹野马归栏吗?不能。因此,你也不能要求一个男人纯洁,守一。 不能纯洁、守一的夏伟凯,在留下一片阳光之后,又留下了一片阴影,这片阴影几乎影响了柳依依一生。她再次遇到的,是一个对自我价值认识特别清晰的在读博士。那时的柳依依,还忠诚于自己的感觉,还对爱情有着幻想。当现实同样严苛地摆在面前时,她已经无法回头了。 一心向往爱情的柳依依,终于在现实当中学会了生存,也终于放下纯情,成为名记秦一星的二奶。秦一星保证了她的生活和所需,她付出的,是青春,感情,长久的等待与寂寞。情爱,已经变成了大市场中的一个商品,讨价还价,尔虞我诈,货比三家,不知是买的精还是卖的精……金钱与青春的交换,在这里如此理所当然。而这个世界上,从来不会缺少青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五年。再美妙的青春,也经不起几个三五年的折腾,再相宜的交换,也只是交换而已。青春在一天天老去,红颜在一天天凋零,在女人那里,依恋成为了习惯,孰不知男人的退路已经铺就。 最终的柳依依,万般无奈似的嫁给了贫穷、吝啬、本份老实的宋旭升。柳依依以为的下嫁,在宋旭升那里,同样找不到价值。也因此,当宋旭升事业发达之后,他所有男人的天性都渐渐渗透出来,终于将当年那个心气高昂、心地纯良的柳依依,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怨妇。 阎真用细细密密的线,为女人织就了一张天罗地网。他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却又残忍地告诉你,自古以来,女人就逃脱不了命运的播弄,如果最好的时光,没能为她换来什么的话,如果最初的所谓爱情,没能最终演变为亲情的话,那么女人的一生就注定了悲惨。而男人的优势,就在于,在时间的河流之外,他不会因衰老而失去价值。因此才有了八十二岁的杨振宁娶了二十八岁的翁帆。许多时候,人性,不人道。 在阎真的笔下,因为生作女人,所以就必然出演悲剧。这就是为什么,秦一星在荒。唐之余,不禁要为自己女儿将来的命运担忧,这也是为什么,柳依依在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怨妇之后,更加为自己女儿的未来担忧。阎真最想说的就是,谁让你生为女人呢,你是女人,你只能出演悲剧;你失掉了青春美貌,你只能咬牙忍痛,看别的青春美貌分享你的男人;这就是人性,女人的人性。而男人,因为他是男人,他就无法纯洁,守一。这也是人性,男人的人性。一切,都是活该。绝望,再绝望,最终,连绝望也没有,只剩下了虚无。阎真很努力地将男人从所谓的道德的泥潭里打捞出来,也很轻易地将女人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人,是上帝造的。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子,先造了一个名叫亚当的男人,然后又拿他的肋骨,造了一个名叫夏娃的女人,让他们彼此相守。上帝教诲说,丈夫爱妻子,应当爱到可以舍命的程度,而妻子要顺服丈夫。在《因为女人》里,我没有看到上帝教诲的那一种爱,我看到的,只有爱情的尸体,支离破碎,鲜血淋漓。它迎合了这个浮躁的时代,迎合了这个男权的时代,并将人性的面纱严丝合缝地笼罩在所有的惨痛之上并且一再强调,自古皆然。身为男人,我想,阎真的确表达到了极致。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男人有个三妻四妾实属正常,而我们这一代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成长起来的八十后青年,听得更多的是白马王子的故事、灰姑娘的童话和睡美人的等待,对爱情的向往之情时时在心中流淌,或许每一个少男少女的心中都有过关于自己美好爱情和幸福婚姻的梦,但现实却一次次将梦击毁,我们的梦何时能圆? 于是,一种悲凉感就自女人向来是感情的动物,柳依依曾经把爱情作为最神圣的信仰,当她遇到了浪子帅哥夏伟凯,以为夏伟凯是自己的真命天子,就轻易献身了,而当一切美好的设想轻易被打破时,她的信仰也在一点一点被吞噬,她从一个纯真的女孩到一个奢求出现奇迹能坐上正位的情人秦一星,再到彻头彻尾的怨妇,其间几经沧桑、几多感伤,对秦一星在这场爱情游戏中始乱终弃的狡诈描写十分到位,而柳依依的感伤和凄凉也是那么顺其自然地展开,从来没有被强迫的意味。 在现实生活中,帅哥夏伟凯、大记者秦一星、商人宋旭升这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他们的世故、自私、经济实力、社会地位都是有效的武功,对涉世不深的少女是极有杀伤力的;难道现实真到了逼女为妾的地步吗?我是不敢苟同的。但这本小说至少可以给那些刚进大学校园的青春懵懂的少女几番启示和警醒,更给那些在欲望中厮杀的男人几分警惕和质问。柳依依曾对她丈夫宋旭升说的一番话很发人深省的,她说:“你不要忘记了,你生的是一个女儿,将来也会是一个女人,你维护了某种原则,就是保护了她的未来。你总不愿看到将来别人像对我一样对她吧?”然而渗透出来的忧虑,会流露到每一个作为父母的读者心间。 因为女人的存在男人才能更成熟,但决不能说因为女人男人才能更肆无忌惮、放荡不羁!

因为女人读后感(二)

熬夜读完了《因为女人》,补觉起来,眼睛有些发涩。七月的日子,热得有点迷失。 都说要读好书,积极的书,的确如此。阎真的《因为女人》不能算坏书,但太男性优势了,硬生生地把纯情女生毁成旷世怨妇,太残忍,太男权。言情小说把女孩捧成爱情里的公主,爱情都是至死不渝海枯石烂浪漫无比的,婚恋小说则将那些浪漫撕扯得七零八落,没有良好的心态、合适的定位、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难免不受众说纷纭的小说的影响;可有了好的心态和坚定的爱情观就能跳脱出来吗?有点鸡生蛋、蛋生鸡的困惑。 打开久违了的电脑和QQ,看到一篇日志《毕业5年后的命运》,有点积极的鼓舞,但很柔弱。想想自己大学毕业六年零21天了,虽说刚研究生毕业,却似乎恍若隔世。倒是美容减肥的帖子还能引起我几分注意。健身计划总是不过几天就被放弃了。究其原因,或许是还存在些侥幸心理,危机感还不强烈。想到“危机感”这个词,又有点悲凉地感觉了。 N久不开QQ,几个月不种菜收菜,日子竟也可以这么快地过完,或许是因为心里不再那么空空如也了的缘故吧。Oh,my paper!

名著白衣女人读后感 篇三

女人能抗拒男人的爱情、男人的声望、男人的仪表、男人的金钱,然而她们没法抗拒男人的一张嘴,只要那男人懂得怎样和她们谈话。——威尔基·柯林斯《白衣女人》

作品主题是寻找社会身份的认同。

劳娜拥有家族财产的继承权,美丽、年轻且富有,好像上帝的宠儿。但是当她被设计与同父异母的妹妹置换身份后,处境就十分悲惨。

她就像童话中受困的公主,等待骑士去拯救。沃尔特就是英勇的骑士,最终帮助劳娜恢复身份,回归社会。

珀西瓦尔不仅是个伪绅士,还是个伪爵士,私生子的身份使他无权继承父亲的财产。因此他不惜伪造身份,伪造婚姻关系。

不管是劳娜还是珀西瓦尔,他们寻找的社会身份不仅仅是地位、家庭和财产,他们更渴望得到人类文明社会的种群归属感。

人类正是皈依于这种社会归属感方能在社会上找到属于自己的生存坐标。

这是人类生活的一个共同主题,也是文学作品中不断出现的主题情节之一。

19世纪的英国,也正是一个讲究出生和社会地位的时代。事实上,英国的“绅士文明”一直延续到今天。

如今在各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会被女王授予“爵士”“女爵士”等象征地位身份的荣誉称号,并以此为荣。

这部小说也是从男性的视角来描写女性意识。书中劳娜和安妮都是带有悲剧色彩的女性人物。

她们能否在社会立足完全依靠人们对她们身份的认同。除此之外,即便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劳娜,也不过是男性社会的一个附庸,一个被利用的对象。

劳娜的悲惨遭遇是由“恶男”珀西瓦尔爵士造成的,最后拯救她依然是一位男性,除此之外,她对自己的命运无能为力。

安妮的命运就更惨了。从一出生,她就注定是个悲剧人物,是一个被社会遗弃的角色,因为她的母亲身份卑微。

哈克贝小姐是带有女性主义色彩的人物,是劳娜的保护者,是在男权社会中追求平等的人。但是她却不是故事的主角。

因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哈克贝并不是主流的女性角色。作者虽然对于女性的不平等地位有所同情,但从男性视角来说,女性主义色彩并不强烈。

名著白衣女人读后感 篇四

《白衣女人》作为侦探小说的经典之作,不仅在整体布局以及悬念设置上精细无比,在叙事手法上也是另辟蹊径,与众不同。全书采用了第一人称的视角进行叙述,但与其他作家利用第一人称视角叙述不同的是,《白衣女人》选用了八位第一人称的叙述者,并且这八位叙述者都是书中的人物,他们利用自己或远或近的视角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来讲述故事。

按照叙述者出现的排列顺序,书中的八位叙述者分别是:沃尔特、律师、玛丽安、费尔里、女管家、女厨师、凯撒里克太太和福斯科。作者柯林斯采用第一人称的视角来进行叙述,不仅可以拉近文本和读者的距离,让读者倍感亲切,还可以激起读者参与阅读的积极性和兴趣,增加读者的阅读主动性。柯林斯也曾说过,“书中的故事,从头到尾,都由书中的人物自己叙述。在一连串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这些人物被安排在不同的地位,轮流汽面叙述故事,直至结束。”通过这种让人耳目一新的写作手法革新,广大读者可以从各种全新的角度观察并了解书中的人物,作者也借此把书中的人物塑造得更加真实可信。

作者以人物作为叙述者,采用第一人称的限知视角及多重视角转换的手法,颇具匠心地安排情节,烘托主题,深化作品的思想内容。他们的言谈有明显的个性特征和社会印记,展示了18世纪社会各阶层的生活状态,各个人物在叙述过程中逐渐丰满,读者的主体意识被充分唤醒。证人回顾性的陈述拼凑出谋系案的细枝末节,在夹杂着主观意识的叙述中读者逐步进入哥特式小说的阴暗氛围。就像是法庭上的陪审团和听众,通过聆听证人证言辞并控制案件发展,揭示事实真相。读者置于这样的隐喻场景,一如亲历了这场误杀案的始末,目睹了善与恶的对决和真与伪的较量,侦探小说的愉悦性和文学的教育功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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