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时间:2023-02-02 14:30:46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

二、招聘岗位

从事文秘工作岗位,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与编辑技能,有一定的文字撰写能力。

三、招聘专业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中文文秘类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1993年2月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专业岗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法院或其他部门公布的失信人员;

(4)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近5年内有社会治安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下和线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2.线下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2月4日8:30分至12:00分,报名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一楼A25号位。

3.线上报名。2023年 2月2日—2023年2月12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电子照片的形式打包,按“姓名”格式命名后发送至邮箱hzjcyzzc@sina.com 。

4.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如实填写的《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附件1),报考人员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未签署承诺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任何一项信息或资料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以电话通知参加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用工方式和待遇

1、统一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4000元左右,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工作由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

报考咨询电话: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518-85571537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组0518-85571566   

联系人:倪先生13775563881、15061326688

 

附件1: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
附件1: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表 (17.52 KB)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15.75 KB)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