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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3-06-15 15:26:02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建设素质一流的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3年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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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4日至2005年6月20日之间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近三年一直从事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一线教育教学或教学研究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对应学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基本功大赛(专业技能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得对应学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基本功大赛(专业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3.获得对应学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获得县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骨干教师等学科教学荣誉称号。

5.主持项目获地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6.主持项目获省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

(九)具备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十)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23年8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二)连云区政府为引进的有需求的骨干教师提供为期三年的免费人才公寓作为过渡房。引进的骨干教师在连云区购房的,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连云区引进高级教育人才安家补贴政策,详见《连云区“山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附件3)。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20日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2023年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等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qjyjrs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3年连云区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姓名+岗位名称。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将在5日内邮件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5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电话联系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了解审核情况。

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可以向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6日每天的9:00-16: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聘用后的政策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18-82323873。联系人:王老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负责。

2.报名成功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4,一式一份);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工作经历证明;

(4)成果奖励证明材料;

(5)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1)-(3)项须提供原件,第(4)-(7)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请报名成功人员,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顺利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将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部分紧缺、层次要求较高等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急需人员的岗位,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申请,经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2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和地点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电话和短信同时通知。应聘人员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现场教学考核。

1.现场教学考核内容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

2.现场教学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体检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2310765。

连云港市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188808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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