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

时间:2023-06-06 09:22:21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爱岗、廉洁奉公,为人师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长期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

二、岗位要求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有爱岗敬业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志于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新媒体等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4.应届毕业生: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须院级党组织出具证明;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

5.社会人员:具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党群部门工作经历,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明确具体岗位、任职起止时间等。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应对校园危机事件;

3.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4.做好学生心理辅导、解困助学、学风建设工作;

5.负责党团和班级建设;

6.做好学院招生宣传、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7.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8.服从学院岗位安排,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要求

(一)应聘方式

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官网主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招聘系统”提交应聘材料。应聘者登录网址:https://zp.nnutc.edu.cn,注册后进入个人主页面填写简历,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附件中上传,另备原件待核。网上进行填报应聘信息的同时亦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上述应聘材料,申请应聘。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被学校接收,恕不退还。

(二)招聘岗位和应聘时间

1.招聘岗位:专职辅导员

2.招聘人数:5人

3.应聘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2.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合格者,学院将通知参加专业测试(笔试时间2小时)。

4.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5.综合素质面试通过者参加岗位技能考核,岗位技能考核方式为应聘者到二级学院具体从事辅导员相关工作,时间为两周,专家组根据其实际表现进行打分。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面试及岗位技能考核的表现进行总成绩排名(总成绩计算方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岗位技能考核*40%)

6.体检: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7.拟聘:体检及政审通过者由学院单独通知到本人拟聘用。

8.公示:学校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9.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方式

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策咨询

学院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陆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153399 0523-86152770

八、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153007

九、工作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联系人:陆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15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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