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首批“海陵营商环境体验官”的公告

时间:2023-04-25 09:55:54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积极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处处彰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助力我区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现面向全区公开招募“海陵营商环境体验官”(以下简称“体验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1.体验官应为长期在海陵区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海陵区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市场主体代表(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代表、专业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投资促进和企业服务一线工作人员等优先招募。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拥护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未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严重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3.熟悉了解政府管理、企业经营、市场运行等方面相关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社会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开展监督工作的基本素质。社会责任感强,愿意承担体验官职责,敢于发表意见,热心监督工作。

二、体验官职责

(一)营商环境“体验员”——现场体验,参与活动

积极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工作的培训活动,主动参与“三大一送”暖企行动,以办事企业或群众身份,体验办事流程、体验服务过程,切实感受政策的温度、行动的力度、响应的速度。

(二)营商环境“监督员”——开展监督,收集问题

对全区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政策环境、市场环境、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广泛收集部分部门存在的影响营商环境行为的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区营商办。

(三)营商环境“联络员”——结合实际,建言献策

定期走访市场主体和社会群众,多渠道收集并及时反馈各类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积极为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建言献策,携手搭建起政企沟通“连心桥”。

(四)营商环境“宣传员”——积极宣传,推广政策

积极宣传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定、工作举措和实际成效,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推动形成营商环境建设政企社良性互动新格局。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5月5日。

(二)招募人数:20名左右。

(三)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陆海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zhl.gov.cn/),在“部门公告”版块下载、填写《“海陵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发送至区营商办(联系人:马楠,联系电话:86229073,电子邮箱:hlqyshj@163.com)。

(四)审查确定:区营商办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后向社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体验官为义务监督,不享受任何报酬。

(二)体验官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海陵营商环境体验官”相关职责规范。

(三)体验官聘期为1年。每年由区营商办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表彰、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附件:“海陵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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