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

时间:2023-04-04 09:58:43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始建于1968年,是一所集教学、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为满足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15名合同制人员,具体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忠诚医院,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年龄及其它要求;

4.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应学位,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规培生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

5.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因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

(2)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统一组织,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网站(http://www.tzggzyy.com/)和泰州市高港中医院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本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4月2日8:00—4月11日20:00,逾期不予补报。

3.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4月12日8:00—17:00。

高港中医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ggzyyzzrsk@163.com)

(1)《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通过高港中医院网站(http://www.tzggzyy.com/)下载《报名表》电子档。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电子照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提交与电子照一致的纸质证件照3张);

(4)往届毕业生须按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

(5)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及佐证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多报。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等资格。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48小时内登录报名邮箱,确认是否收到回复,如未收到,须电话咨询予以确认。报考人员因未电话确认,造成邮件延误或未送达指定报名邮箱,视为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按实开考。

(6)考生自办理报名手续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写的电话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改号、停机等原因影响自身参与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根据《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表》的考试方式组织考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由高港中医院组织,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范围的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和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测评内容: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等。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评定

考试方式为面试的,面试成绩按100%计入总成绩。

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的,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在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拟聘人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网站公布,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泰州市高港中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医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523-86902088)。

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政策法规及人事纪律,参加招聘的报考人员须遵守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高港中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902007(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86902088(服务纪检科)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