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红旗街道公开遴选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时间:2023-05-20 09:20:09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一、遴选职位及职数

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二、开考比例:不低于1∶2

三、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群众反映好,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正式党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3.经选举担任海陵区城市社区副职的职业化管理社区工作者,且任现职满两年,近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4日止(上午8:30-下午5:30)。

2.报名地址:海陵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联系人:陈金金  联系电话:86391119)。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3张),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②报名须对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2.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

3.素质评价(50分):素质评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素质积分(30分)。报考人员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获得过镇街党委政府、区级机关部门及以上荣誉的,以及获得社会工作师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计算相应积分,累计积分不超过30分(具体积分标准见《素质积分方案》);二是考察评分(20分)。红旗街道党工委进行考察。

4.研究确定并公示:红旗街道党工委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评价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5.聘用:人员遴选录用后,具体工作社区由红旗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签订聘用合同,报区民政局备案。

六、素质积分方案

荣誉方面:获得镇街党委政府、区级机关部门表彰1次积1分;获得区委、区政府、市级机关部门表彰1次积2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机关部门表彰1次积4分;获得省部级表彰1次积6分;获得国家级表彰1次积10分。

职业资格证书:获得社会工作师高级证书的,加8分;获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证书的,加6分;获得社会工作师初级证书的,加3分。

全科社工证书:获得区级全科社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分。

金牌社工:获评区级金牌社工的加2分,获评市级金牌社工的加5分。

以上积分项目,个人累计积分不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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