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失镇招聘公益性岗38人!无笔试!报名中!

时间:2023-09-11 16:21:34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为河失镇城乡社会管理岗,计划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38人负责村(社区)社会管理事务(包括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二)特困职工家庭的;

(三)残疾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七)优抚对象家庭的;

(八)军队退役的;

(九)低收入人口的;

(十)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河失镇户籍或河失镇常住人口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过平台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7日—9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河失镇党群工作局(镇政府二楼)

3.报名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河失镇常住人口需提供所在村(社区)出具的常住证明);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河失镇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1);

(5)经人社局、各乡镇(街道)人社工作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需通过人社一体化系统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附件2)。

4.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直接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须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填写《河失镇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3)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面谈

资格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适时组织具备适岗能力的待遴选人员进行面谈,面谈主要围绕就业困难情况、人际交往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进行现场交流。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及聘用

     面谈合格人员确认为拟录用人员,聘用单位将于面谈后5个工作日内在泰兴人才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聘用并签订协议。

五、工资待遇

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用工时间为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用工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用人单位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公告由泰兴市河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7361222

附件1:河失镇公开招聘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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