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珊瑚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0名

时间:2023-05-05 09:35:30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根据《泰兴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泰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规定,泰兴市珊瑚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社区便民服务岗20名,岗位性质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负责村(居)保洁保绿工作。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的;

(九)军队退役的;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工作要求

服从村(居)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泰兴市珊瑚镇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且被泰兴市人社部门认定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及社交能力。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五)年龄女性55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五、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岗位期限为3个月,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岗位期间不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缴纳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珊瑚镇钢珊瑚路18号)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珊瑚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公示和聘用

合格人员将会在“泰兴人才网”及珊瑚镇各村(社区)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2735329;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服务平台办理;

政策咨询:0523—82735318(珊瑚镇为民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23-80735536(珊瑚镇纪委)

附件:珊瑚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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