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招聘3人,大专起报!16号截止!

时间:2023-11-14 14:14:53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因工作需要,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具有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前为泰兴市户籍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4日至2005年11月16日期间出生);

(四)须于报名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条件;

(五)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其相关专业范围根据《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有较强就业意愿,责任心强,具备独立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以及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企事业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相关考试信息发布的指定网站为: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泰兴市政府三楼市统计局307室(泰兴市国庆东路118号)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自行下载,一式两份,个人签名处须本人签);

(2)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2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户籍证明(或普通高校入学时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名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者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者,无论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到何阶段,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等其他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办理的有关手续代表应聘人员本人意愿。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规定的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报名表的内容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办理报名手续。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笔试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教材。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招聘人数3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2.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考生面试须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在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四、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中的在职人员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相关费用自理。

(三)考察:根据招聘职位要求,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五、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与泰兴市富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经考评合格者继续留用;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工资待遇: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参照泰兴市同类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纪委监委第10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3-87629769。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须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或未按规定时间期限到达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在招录各环节中,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公告由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3-87634995。

附件:泰兴市综合抽样调查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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