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3年招聘公告

时间:2022-12-29 15:34:33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事业发展要求,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认同学院办学理念,理解并遵守学院规章制度。

(四)具备所申请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教师序列副高以上职称(一般45周岁以下),待遇可根据个人情况面议,符合我院家属安置条件的给予相应安排。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应聘材料,本次招聘持续进行,额满为止。

三、聘用方式

录用人员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省市相关规定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试讲、综合面试、政治审查、体检、拟聘、公示、聘用。

(一)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官网主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开招聘系统”提交应聘材料(登录网址:https://zp.nnutc.edu.cn),注册后进入应聘主页面填写个人简历,按要求上传各类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签章的学习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网上进行填报应聘信息的同时亦可向学院提交上述书面应聘材料。材料不全者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恕不接受报名。应聘材料一旦被学院接收,恕不退还。

(二)学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合格者,学院将通知参加专业测试、试讲和综合面试(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可能对招聘环节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变更另行通知)。

(四)专业测试、试讲和综合面试通过者,通过政审后,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在职在岗人员体检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拟聘用人员由学院单独通知到本人。

(六)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咨询

学院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政策咨询。

联系人:陆老师、姚老师

联系电话:0523-86153399、86152770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50868163

六、工作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附件: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3年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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