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

时间:2023-05-05 09:35:50 | 文章来源:网络平台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开发2023年第一批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泰海人社〔2023〕34号)的文件规定,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为城中街道公共服务类岗位,一般性公益性岗位5人,临时性公益性岗位20人,共计25人。负责街道、社区便民服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

(二)泰州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3.特困职工家庭;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5.连续失业1年以上;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7.优抚对象家庭;8军队退役;9.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10.残疾;11.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以上人员需在体检前完成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年龄、学历等岗位要求见附表一。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个别岗位要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四、岗位期限和工资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时间不超过6个月,薪酬待遇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其中非全日制的,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 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者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城中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蒲田路1号)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城中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表二);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乐居城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本公告由海陵区城中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0606835(赵女士)

监督电话:0523—80606805(海陵区城中街道纪工委)

附件1:海陵区城中街道招聘公益岗位人员岗位表

附件2:城中街道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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